离婚协议是一人一份吗,请问离婚10年,离婚协议找不到了,民政局有备份吗?什么手续可以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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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离婚男方如何分户?
2021民法典规定男方分户可以由男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男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我想离婚,离婚是不是要双方去民政局,一个人去行吗?
按照我们国家的现行的法律规定。
目前为止,有2种的离婚方法。
第一种,协议离婚。本着你们配偶双方,都自愿和同意的前提之下。也
就是说,你说的到你和你,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但是必须,你们2个人,一起去,你1个人去,是不可以的。双方都去才行的。
需要带好你们2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你们双方的2人的结婚证
和一式3份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一定要写清楚,孩子,归谁抚养,对方付给,每一个月多少(数额要写清楚)抚养费,或者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房子归谁。你要了房子,她没有要房子,你需要给她补偿多少钱,或者是谁愿意,尽身出户,等等。
如果你们,协议不成,因为孩子,房子,和汽车等等,争吵不休,大打出手(开一句玩笑),最好还是先别去,民政局的好。如果民政局审核同意了你们的离婚请求,一般都不会为难你们的,当天就可以办理的。需要照相,然后,把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也是红色的,双方各持一本,以前的恩爱夫妻,从此,成为路人。)协议离婚成功,它的费用很少,几乎不到100块钱。除了红色的离婚证,还有你们每一个人都手持一份,你一份,她一份,一张离婚协议书,内容一定要想好,协议离婚书鉴定好了以后,它的内容是,不可以,再变更的。如果非要变更的话,就需要到法院起诉了。民政局是不会再管你们的。所以一定要事先想好了啊?!!!
第二种,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实在是,协议不成,或者说,你想离婚,她不离婚。你可以,拿着你们双方的离婚证,身份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区一级的人民法院。要求申请,解除你们的婚姻。也就是判决离婚。
还有补充说明的是,如果你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时候,
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拿一份,如果,以后再后悔了啊?需要改变内容的时候,民政局,是不会再管的,需要后悔的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例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时候需要,你聘请律师,帮你打官司。
不要一 提起诉讼,就害怕,其实,这个是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
你放心,不会被判刑的。
这个所花的费用,远比,协议离婚,要高的多。人民法院,还要进行调节,让你们双方都有6个月的冷静和等待期,期限。如果调节不成,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你们要求法院协助你们分割财产,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离婚的时候,你会拿到一纸白色的判决书。证明你已经光荣的成了一个单身狗,可以搞对象了啊?
从你的情况来看,可能是对方不同意离婚,你也只能采取,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本着原告,就被告的选择,你是原告,她是被告,也就是说,你要到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她,如果是都在一个城市还好说,如果她在另外一个城市,就很麻烦了啊。你要到她的户口所在地的城市的法院,去起诉她的。
一般法院在接到你的民事起诉的请求之后,法院都会给她发传票,传她,到庭,如果。她不到庭,
如果对方超过了一定的期限,还没有,出现。那么,法院就会缺席判决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就可以,一个人,去离婚了啊?!!
2021年我国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统一发放吗?
2021年我国离婚协议书不要在民政局统一发放的,是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对双方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民政局统一发放
离婚协议书掉了一定要去当地民政局补办吗?
当事人应该去当事人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凭当事人的离婚证及身份证补办(调取复印)离婚协议书,不能去任意的民政部门补办(尚未全国联网)。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请问离婚10年,离婚协议找不到了,民政局有备份吗?什么手续可以复印?
在夫妻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候,民政部门会要求夫妻俩书写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夫妻俩一人一份,还有一份存档在民政部门备案。 离婚协议丢失,可以由当事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复印存档的离婚协议,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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